《王通判挽诗》现代解析
这首诗是写给一位名叫王通判的官员的挽诗,表达了对他的品德、政绩和文学才华的赞美,以及对他去世的惋惜。
1. 品德与家风:
开头两句“祖德风规近,诗流句法超”是说王通判继承了祖辈的高尚品德,为人正直,同时他的诗歌才华也非常出众,超越了常人。这里的“风规”指的是他的行为规范,“句法超”是夸他的诗写得好。
2. 政绩与遗憾:
“已多山邑政,恰少省郎招”意思是他在地方上(“山邑”指偏远地区)做了很多好事,政绩突出,但可惜没有被朝廷(“省郎”指中央高官)重用。这里有一种惋惜之情,觉得他的才能应该得到更高的认可。
3. 身后影响:
“旅馆身俱寂,传家道未消”是说虽然他人已经不在了(“旅馆”指短暂停留的人生),但他的精神和家风(“道”指品德和教诲)依然流传下来,没有消失。
4. 历史对比:
最后两句“长令汉杨震,名逐左原标”用了历史典故。杨震是东汉著名的清官,左原可能是另一位贤人(具体所指不详)。这里的意思是,王通判的名声会像杨震一样被后人记住,流芳百世。
整体精髓:
这首诗通过赞美王通判的品德、才华和政绩,表达了对他的敬仰和对他早逝的惋惜。虽然他没有得到更高的官职,但他的精神和影响会像历史上的贤人一样长久流传。语言朴实但情感真挚,让读者感受到作者对逝者的深切怀念和高度评价。
《王通判挽诗》表达了什么情感?
《王通判挽诗》写作背景是什么?
《王通判挽诗》中王通判挽诗,祖德风规,诗流句法,山邑政,省郎招,旅馆身,传家道,汉杨震,名逐左原标,叶适是什么意思?
叶适
叶适(1150年5月26日—1223年2月21日),字正则,号水心居士,温州永嘉(今浙江温州)人,南宋著名思想家、文学家、政论家,世称水心先生。嘉定十六年(1223年),叶适去世,年七十四,赠光禄大夫,获谥“文定”(一作忠定),故又称“叶文定”、“叶忠定”。叶适主张功利之学,反对空谈性命,对朱熹学说提出批评,为永嘉学派集大成者。他所代表的永嘉事功学派,与当时朱熹的理学、陆九渊的心学并列为“南宋三大学派”,对后世影响深远,是温州创业精神的思想发源。著有《水心先生文集》、《水心别集》、《习学记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