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农十首

唆伊争讼真伊贼,劝你休和是你师。
纵使胜来耕已废,得便宜处失便宜。

现代解析

这首诗用大白话讲了一个很现实的道理:挑唆别人打官司的人其实是害人精,劝你别争的人才是真为你好。为啥呢?因为就算你官司打赢了,地里的庄稼早荒废了,看似占了便宜其实吃了大亏。

全诗就像个老农民在唠家常:
1. 前两句直接戳破两种人——那些煽风点火让你打官司的其实是"贼",劝你息事宁人的才是真"老师傅"。
2. 后两句算了一笔明白账:打官司要耗时间精力,等赢了官司,地都长草了,这不就是捡了芝麻丢西瓜吗?

最妙的是最后一句"得便宜处失便宜",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贪小便宜吃大亏"。诗人用种地这个农民最熟悉的事打比方,把"争讼误农"的道理讲得特别接地气。就像现在人说"为了追回被骗的500块,花3000块请律师",古今道理都是相通的。

熊克

建宁建阳人,字子复。高宗绍兴二十七年进士。知诸暨县。尝以文献曾觌,觌白于孝宗,得为校书郎。屡有论奏,言防御金人之策,孝宗嘉其识体,除起居郎兼直学士院。后出知台州,奉祠卒,年七十三。生平博闻强记,尤熟宋朝典故。有《九朝通略》、《中兴小历》、《诸子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