竿木随身得自由,应缘已毕复何求。
翛然来往等孤雁,影落寒潭迹不留⑴。

现代解析

这首诗词描绘了一种超脱自在的人生态度,像一幅水墨画般简洁却意味深长。

前两句"竿木随身得自由,应缘已毕复何求"是说:带着简单的竹竿木杖就能自在生活,该做的事做完后便不再强求什么。这里用"竿木"象征极简的生活所需,传递出知足常乐的智慧。

后两句"翛然来往等孤雁,影落寒潭迹不留"用孤雁和倒影作比喻:像独来独往的飞雁般轻盈自在,如同影子掠过寒潭却不留痕迹。这里特别生动地表现了无牵无挂的境界——雁过无痕,人活无执。

全诗最动人的是那种"不带走一片云彩"的洒脱感。诗人用日常可见的竹竿、飞雁、潭水等意象,把玄妙的人生哲理说得亲切自然。它告诉我们:真正的自由不在于拥有多少,而在于能否像飞雁掠过水面那样,活得轻盈不执着。这种生活态度,对现代人摆脱物质焦虑依然很有启发。

李衡

(1100—1178)扬州江都人,字彦平,号乐庵。高宗绍兴二年进士。授吴江主簿,有部使者侵刻百姓,投劾而归。后知溧阳县,留心民政。孝宗隆兴二年,召为监察御史。历枢密院检详、侍御史。因反对外戚张说以节度使掌兵权,除秘阁修撰致仕。晚年定居昆山,聚书逾万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