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三十年1850秋八月在台湾府署评石头记成作七律三章志喜① 其一

说石头经廿四春,龙沙万里上鲲身。
棹声鞭影都圆梦,雪送花迎各助神。
斩断六根原是假,归来一笑却成真。
借观羲画尊麟笔,腐史于今有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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