颂证道歌·证道歌

不是山僧逞人我,此事元来无两个。
教诠十八不共法,共不共时是什么。

现代解析

这首《颂证道歌·证道歌》用简单直白的语言探讨了禅宗的核心思想——"不二法门",我们可以这样理解:

第一句"不是山僧逞人我"是说,修行者并非要争个高低对错("人我"指对立分别)。第二句"此事元来无两个"直接点破真理:世间本质是一体的,没有对立(比如好坏、你我这些概念都是人为划分的)。

后两句用佛教术语深化主题:"十八不共法"指佛独有的觉悟境界,但诗人反问当"共"(普遍性)与"不共"(特殊性)相遇时是什么?其实是用矛盾打破我们对概念的执着——真正的觉悟超越所有二元对立。

全诗妙在把深奥的佛理生活化:就像我们总爱区分"你的/我的""对的/错的",但诗人说这些分别心才是烦恼根源。用"无两个"三个字,就把禅宗"万法归一"的思想说得明明白白。最后那个问句不是真要答案,而是引导读者跳出思维框架,直接体会无分别的当下。

释印肃

释印肃(一一一五~一一六九),号普庵,俗姓余,袁州宜春(今属江西)人。六岁从寿隆院贤和尚出家,年二十七落发,高宗绍兴十二年(一一四二),于袁州开元寺受戒。游湖湘,谒大沩牧庵忠公,有省。十三年,归寿隆。二十三年,主慈化寺。孝宗乾道二年(一一六六),始营梵宇。五年卒,年五十五。有《普庵印肃禅师语录》,收入《续藏经》。事见《语录》卷上《年谱》、《悟道因缘》、《塔铭》。印肃诗,辑自《普庵印肃禅师语录》,编为三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