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初二日闻祁门县四月二十七日大水没鼓楼蛟龙斗争溺死者多休宁县江潭等处亦多漂溺

今岁知何处,天刑亦惨哉。潢池犹未静,洚水复为灾。

民叛非无说,官贪有自来。祁门郑龙斗,此祸又谁胎。

现代解析

这首诗以一场洪水灾害为切入点,深刻揭露了天灾背后的人祸根源。

开头两句用"天刑"形容洪水,表面写自然灾害的残酷,实则暗指官府压榨如同天罚。三四句"潢池""洚水"的洪水意象,暗示社会早已暗流涌动,灾难早有预兆。

五六句直指要害:百姓造反事出有因,官员贪婪才是祸根。就像现代人常说的"官逼民反",诗人用最直白的语言道破社会矛盾。最后两句尤为犀利,将祁门县比作"郑龙斗"的典故(春秋时郑国两派内斗导致民不聊生),质问这场人祸该由谁来负责。

全诗最震撼的是其现实批判性。诗人不满足于记录灾情,而是像调查记者般追问:为什么会有灾难?谁该为此负责?这种敢于为民发声的精神,让这首看似简单的灾情诗,成为了刺向贪官污吏的利剑。诗中"民叛非无说"的清醒认知,在今天看来依然具有警示意义。

方回

(1227—1307)宋元间徽州歙县人,字万里,号虚谷。幼孤,从叔父学。宋理宗景定三年进士。初媚贾似道,似道败,又上十可斩之疏。后官知严州,以城降元,为建德路总管。寻罢归,遂肆意于诗。有《桐江集》、《续古今考》,又选唐宋以来律诗,为《瀛奎律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