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敦夫弟

秋风秀庭槐,举子勤朝课。
丹诏日边下,收揽不赀货。
小陆富才藻,振笔追楚些。
朱丝有知音,白雪定寡和。
锐气压同流,龙泉不容剉。
芥视青紫荣,未语手先唾。
我昔游词场,一飞脱轗轲。
咫尺看青霄,三年困巡逻。
虚名损富贵,此生分寒饿。
输他阿买辈,官高金印大。
造物端戏人,益知吾道左。
愿尔早著勋,替我云山卧。

现代解析

这首诗是哥哥写给弟弟的一封家书,用秋风中的槐树起兴,通过对比兄弟二人不同的人生境遇,表达了复杂的人生感慨。全诗可以分成三个部分来理解:

第一部分(前六句)是夸赞弟弟:用"秋风中的槐树"比喻科举考场,说弟弟像西晋才子陆机一样文采飞扬,写的文章堪比屈原的《楚辞》。"朱丝""白雪"这些高雅意象,都在说弟弟才华出众却难遇知音,暗含对科举制度埋没人才的批评。

第二部分(中间十句)是自述遭遇:作者回忆自己当年也曾在科举考场崭露头角("一飞脱轗轲"),但三年努力始终没能更上一层楼。这里用"咫尺青霄"这个精妙的比喻,生动表现了功名近在眼前却求而不得的痛苦。随后自嘲虚名反而耽误了富贵,注定要过清贫生活,连晚辈都当上了大官,对比中透着辛酸。

第三部分(最后四句)是寄语弟弟:把命运比作捉弄人的"造物主",说自己选择的道路("吾道")可能走偏了。最后两句情绪突然昂扬,嘱咐弟弟早点建功立业,这样自己就能安心归隐山林了。这种看似洒脱的祝福里,其实藏着哥哥未竟的理想。

全诗最动人的是两种情绪的碰撞:一边是"龙泉宝剑"般的锐气与"手先唾"的傲骨,一边是"寒饿""戏人"的无奈自嘲。诗人用"槐树""朱丝""白雪""青霄"这些清雅的意象,把科举失意的苦涩包装得含蓄深沉,最后在云山归隐的愿望中完成自我开解。这种将个人挫折转化为对亲人期许的写法,比直接诉苦更显情深意重。

李若水

李若水(1093年-1127年),原名若冰,字清卿,洺州曲周县(今河北曲周县)水德堡村人。靖康元年为太学博士,官至吏部侍郎,曾奉旨出使金国。靖康二年随宋钦宗至金营,怒斥敌酋完颜宗翰,不屈被害。后南宋追赠观文殿学士,谥忠愍。有《李忠愍公集》。徽宗宣和四年(1122年),为元城尉,调平阳府司录,济南府教授,除太学博士。钦宗靖康元年(1126年),为太常博士。既而使金,迁著作佐郎。使还,擢尚书吏部侍郎兼权开封府尹。二年,从钦宗至金营,金人背约,逼钦宗易服,若水敌不屈残杀,时年三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