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刘都宪登庸次第卷十首 其八 宪府详刑

年代:明代 作者: 苏葵

《题刘都宪登庸次第卷十首 其八 宪府详刑》原文

曾参两造解冤围,笑杀秦人有赭衣。白日青天无点翳,柏台不是释之谁。

《题刘都宪登庸次第卷十首 其八 宪府详刑》现代解析

这首诗的意思是:

这首诗讲的是一个公正判案的法官形象,用大白话来解析:

前两句说这位法官(曾参代指)能调解双方矛盾,化解冤案,而秦朝严刑峻法(赭衣指囚服)只会让人笑话。这里用对比手法,夸赞法官的仁厚智慧。

后两句用"白日青天"比喻司法清明,像没有乌云的晴空一样透亮。"柏台"是御史台的别称,这里说除了汉代名法官张释之(以执法公正闻名),现在这位法官就是最公正的判官了。

全诗亮点在于:
1. 用"解冤围"和"笑杀"的生动对比,突出仁政比酷刑更得民心
2. "白日青天"的比喻既形象又有气势
3. 最后用历史名人作比,既显法官水平,又留下想象空间

本质上是在歌颂清官能明察秋毫、为民做主,这种主题在任何时代都能引起百姓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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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刘都宪登庸次第卷十首 其八 宪府详刑》写作背景是什么?

《题刘都宪登庸次第卷十首 其八 宪府详刑》中两造,秦人,赭衣,白日,青天,点翳,柏台,释之,苏葵是什么意思?

《题刘都宪登庸次第卷十首 其八 宪府详刑》学生作文

从《宪府详刑》看古代司法公正的理想与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