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作真赞 其二

年代:宋代 作者: 李之仪

《为人作真赞 其二》原文

茅茨为居,脱粟为餐。
牛衣自暖,徒行亦鞍。
凡人皆友,是酒可欢。
略不践迹,未尝恤言。
山林城市,随遇即安。
一旦义重,杀生非难。
彼强增饰,宁知吾全。
盖庶几不淫不移不屈者,而以乐吾之天。

《为人作真赞 其二》现代解析

这首诗的意思是:

这首诗词描绘了一个超脱世俗、活得真实自在的人物形象,核心思想是"坚守本心,乐享天性"。我们可以从三个层面来理解:

1. 生活态度篇
诗人用"茅草屋当豪宅,粗粮当美味,麻布当皮草,步行当骑马"四个对比,展现主人公对物质生活的极度淡泊。他不需要昂贵的东西来装点门面,用最朴素的方式就能获得满足感,像现代人说的"极简生活"的古代版。

2. 处世哲学篇
"和谁都能做朋友,有酒就能开心"显示他社交的纯粹性,不搞小圈子;"不模仿别人,也不怕闲话"强调独立思考的勇气;"山里城里都能住"体现超强的适应能力。这种处世智慧在今天依然适用——保持开放又不失自我,在哪都能找到快乐。

3. 精神境界篇
最震撼的是"为道义可舍命"的宣言,说明他并非无原则的随和。最后点明这是孟子推崇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品格,但诗人用更生动的日常场景来诠释,把高尚品德写得接地气。就像现代人说的"在平凡中活出伟大"。

全诗妙在把深刻的哲理融入生活细节,塑造了一个"穿着麻布衫的精神贵族"形象。它告诉我们:真正的自由不是拥有多少,而是能摆脱多少;高级的活法不是看起来很贵,而是活得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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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之仪

李之仪(1038~1117)北宋词人。字端叔,自号姑溪居士、姑溪老农。汉族,沧州无棣(庆云县)人。哲宗元祐初为枢密院编修官,通判原州。元祐末从苏轼于定州幕府,朝夕倡酬。元符中监内香药库,御史石豫参劾他曾为苏轼幕僚,不可以任京官,被停职。徽宗崇宁初提举河东常平。后因得罪权贵蔡京,除名编管太平州(今安徽当涂),后遇赦复官,晚年卜居当涂。著有《姑溪词》一卷、《姑溪居士前集》五十卷和《姑溪题跋》二卷。

《为人作真赞 其二》学生作文

从《为人作真赞 其二》看古人的精神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