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用前韵①酬仲阏 其一 (光绪二十六年作)

年代:清代 作者: 黄遵宪

《再用前韵①酬仲阏 其一 (光绪二十六年作)》原文

夜雨红灯话《梦粱》,人言十事九荒唐。
任移斗柄嗟王母,枉执干戈痛国殇。
博戏几人朱果掷?劫灰遍地白莲香。
残山一角携君看,差喜无须割地偿。

《再用前韵①酬仲阏 其一 (光绪二十六年作)》现代解析

这首诗的意思是:

这首诗是清代诗人面对国家衰败时的悲愤之作,用夜雨红灯下的谈话展开,充满讽刺和无奈。

开头两句写诗人和朋友在雨夜灯下闲聊南宋旧事(《梦粱录》记载南宋繁华),但如今十件事有九件都荒唐不可信,暗示社会黑白颠倒。中间四句用神话和历史典故痛斥时局:王母娘娘(暗指慈禧)随意改变北斗星方向(比喻滥用权力),将士们白白为国牺牲;权贵们像赌徒一样用朱果赌博(比喻挥霍国家命运),而民间白莲教起义遍地(象征动荡不安)。

最后两句是全诗唯一亮色:虽然只剩残破山河,但幸好不用割地赔款(可能是反语或短暂安慰)。全诗用红灯、赌局、神话等意象,将清廷腐败、列强侵略、民不聊生的局面写得既尖锐又含蓄,展现知识分子在乱世中痛心又无奈的心境。

《再用前韵①酬仲阏 其一 (光绪二十六年作)》表达了什么情感?

《再用前韵①酬仲阏 其一 (光绪二十六年作)》写作背景是什么?

《再用前韵①酬仲阏 其一 (光绪二十六年作)》中夜雨,红灯,梦粱,荒唐,王母,斗柄,干戈,国殇,博戏,劫灰,白莲,残山,割地,黄遵宪是什么意思?

黄遵宪

黄遵宪(1848年4月27日~1905年3月28日)晚清诗人,外交家、政治家、教育家。字公度,别号人境庐主人,汉族客家人,广东省梅州人,光绪二年举人,历充师日参赞、旧金山总领事、驻英参赞、新加坡总领事,戊戌变法期间署湖南按察使,助巡抚陈宝箴推行新政。工诗,喜以新事物熔铸入诗,有“诗界革新导师”之称。黄遵宪有《人镜庐诗草》、《日本国志》、《日本杂事诗》。被誉为“近代中国走向世界第一人”。

《再用前韵①酬仲阏 其一 (光绪二十六年作)》学生作文

红灯夜雨中的家国情怀——读黄遵宪《再用前韵①酬仲阏 其一》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