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家弟用前韵谢判府惠酒 其二

年代:宋代 作者: 陈与义

《同家弟用前韵谢判府惠酒 其二》原文

日饮知非贫士宜,要逃语阱税心鞿。
所须唯酒非虚语,以醉为乡可径归。
鹦鹉鸬鹚俱得道,螟蛉蜾蠃共忘机。
狂言戏作麻姑送,无奈阍人与我违。

《同家弟用前韵谢判府惠酒 其二》现代解析

这首诗的意思是:

这首诗讲的是一个人爱喝酒的快乐哲学,用幽默自嘲的方式表达对自由生活的向往。

前两句说"每天喝酒其实不适合穷人,但能帮我避开烦人的说教,放松紧绷的心"。这里用"语阱"比喻别人唠叨的陷阱,"心鞿"指心里束缚,喝酒成了他的精神避难所。

三四句直接说"我只需要酒,这话不假,醉醺醺的状态就是我的理想乡"。把醉酒状态比作归宿,用夸张表达对酒的依赖。

五六句用动物打比方:鹦鹉、鸬鹚这些鸟都活得很自在,螟蛉(小青虫)和蜾蠃(细腰蜂)也不互相算计。其实是说醉后能像动物一样单纯,忘记人世间的勾心斗角。

最后两句最有趣:"我醉后说胡话像麻姑(神话中的仙女)送酒,可惜看门人不理解我"。把醉话比作仙女的馈赠,但现实中的门卫却拦着不让喝,透着无奈又滑稽的对比。

全诗妙在把爱喝酒写得既洒脱又可爱,不是简单的酗酒,而是通过醉酒追求精神自由。用动物、仙女这些形象让严肃的人生哲学变得生动,普通人读来既能会心一笑,又能感受到作者对世俗束缚的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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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与义

陈与义(1090-1138),字去非,号简斋,汉族,其先祖居京兆,自曾祖陈希亮迁居洛阳,故为宋代河南洛阳人(现在属河南)。他生于宋哲宗元祐五年(1090年),卒于南宋宋高宗绍兴八年(1138年)。北宋末,南宋初年的杰出诗人,同时也工于填词。其词存于今者虽仅十余首,却别具风格,尤近于苏东坡,语意超绝,笔力横空,疏朗明快,自然浑成,著有《简斋集》。

《同家弟用前韵谢判府惠酒 其二》学生作文

醉乡中的智慧——读《同家弟用前韵谢判府惠酒 其二》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