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兴七首

圣人不避嫌,小人不避耻。
伊尹放太甲,董贤居高位。
嗟嗟若此人,堪爱复堪鄙。

现代解析

这首诗用对比手法揭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态度,读起来像一面照妖镜,让高尚与卑劣无所遁形。

前两句像两把标尺:圣人行事光明磊落,根本不在意别人是否误会("不避嫌"),就像医生抢救异性患者不会顾虑闲言碎语;而小人则厚颜无耻("不避耻"),就像偷东西还炫耀的窃贼,完全丧失羞耻心。

中间用历史典故作例证:伊尹把昏君太甲流放三年(看似越权实则为国),董贤靠媚上做到大司马(22岁当百官之首)。这两个极端案例就像正反教材——前者看似"犯上"实为忠臣,后者表面风光实为蛀虫。

最后诗人发出感叹:这类极端人物既让人惊叹又令人不齿,就像看到有人能同时表演高空走钢丝和当街乞讨。这种矛盾评价恰恰揭示了人性的复杂——我们敬佩不计毁誉的担当,却鄙视毫无底线的钻营。

全诗像部微型历史剧,用14个字勾勒出两种人生剧本:有人活成照亮黑暗的火把,有人活成追逐腐肉的苍蝇。这种犀利对比至今仍在生活中不断重演,每个读者都能从中照见自己或他人的影子。

魏野

(960—1020)陕州陕县人,字仲先,号草堂居士。不求仕进,自筑草堂,弹琴赋诗其中。真宗大中祥符四年,帝祀汾阴,与表兄李渎同被举荐,上表以病辞,诏州县常加存抚。与王旦、寇准友善,常往来酬唱。为诗精苦,有唐人风格,多警策句。有《东观集》、《草堂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