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侍读初补学士复将还养于其生日歌以赠之

射州学士孙叔然,早年草诏蓬池边。
乞归养父三十载,登朝绿发方鲜妍。
山池宴罢出就舍,二月含桃摘盈把。
倚案羞裁五色书,当街且控三花马。
綵弧初絓还养乡,郁洲山色仍相望。
临行欲致留君意,郢水坊南酒正黄。

现代解析

这首诗讲的是朋友孙叔然的故事,用轻松欢快的笔调描绘了他的人生选择与亲情温暖。

开头四句像人物小传:孙叔然是射州(今江苏盐城一带)的学士,年轻时在皇宫起草诏书,后来辞职回家照顾父亲三十年。等他再回朝廷时,头发乌黑精神饱满,完全不像熬过岁月的样子。

中间四句用两个生动的画面展现他的生活情趣:在自家花园宴客后,随手摘一把早春的樱桃;既能在书桌前优雅地写公文,又能潇洒地骑着骏马穿街过巷。这些细节让我们看到一个既能当官又会生活的真性情文人。

最后四句写他再次辞官回乡:挂着彩弓回到养育他的家乡,连云港的郁洲山仿佛在欢迎他。临别时朋友们在郢水坊南的黄酒馆为他饯行,金黄的酒色里满是不舍。

全诗妙在把传统孝道写得毫不沉重:三十年照顾父亲不是苦差事,反而让主人公保持年轻活力;辞官回乡不是牺牲,而是回归更有滋味的生活。诗中樱桃、骏马、彩弓、黄酒这些鲜亮意象,打破了我们对"孝子"的刻板印象,展现了一种带着烟火气的孝道——尽孝不妨碍享受生活,爱父亲也能爱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