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中杂兴

俚谓革华乌脚鬼,吾尊毛颖黑头公。
举华作传何为者,颖则万世辞文工。

现代解析

这首诗写得很有趣,用幽默的方式调侃了毛笔这个文人离不开的工具。

前两句用两种称呼对比: - 老百姓俗称毛笔是"革华乌脚鬼"(草鞋一样的黑脚鬼),很土气但形象 - 文人雅称毛笔为"毛颖黑头公"(毛尖黑头的先生),显得文雅

后两句突然转折: - 说给"革华"写传记没意义(因为它只是个工具) - 但"毛颖"这个雅称却能流传千古,因为文人用它写出传世文章

全诗的精妙在于: 1. 用外号对比展现雅俗趣味 2. 通过工具揭示深层道理:重要的不是物件本身,而是它承载的文化价值 3. 语言俏皮,把普通毛笔写出人格化魅力

就像现在人说"键盘侠",表面是调侃工具,实际说的是使用工具的人创造的价值。诗人用轻松的方式,让我们思考平凡物件背后的文化意义。

胡仲弓

胡仲弓,宋朝诗人。公元一二六六年前后在世]字希圣,清源人,胡仲参之弟。生卒年均不详,约宋度宗咸淳二年前后在世。登进士第为会稽令,老母适至,而已是黜。自后浪迹江湖以终。仲弓工诗,著有苇航漫游稿四卷,《四库总目》传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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