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蛾

阳光不照临,积阴生此类。
非无惜死心,素有贼明意。
粉穿红焰燋,翅扑兰膏沸。
为尔一伤嗟,自弃非天弃⑴。

现代解析

这首诗《火蛾》用简单生动的语言,描绘了飞蛾扑火的悲剧,并借此隐喻人性中的某种执念。

前两句"阳光不照临,积阴生此类"说飞蛾生长在阴暗处,暗示它们天生就向往光明。"非无惜死心,素有贼明意"指出飞蛾并非不怕死,而是天生就有追求光明的本能。

中间四句用形象的动作描写飞蛾扑火的过程:"粉穿红焰燋"写飞蛾的粉末穿过火焰被烧焦,"翅扑兰膏沸"写翅膀扑向灯油时油花飞溅。这两个细节生动展现了飞蛾为追求光明而自我毁灭的过程。

最后两句"为尔一伤嗟,自弃非天弃"是诗人的感叹:为飞蛾感到惋惜,它们的毁灭不是上天抛弃,而是自己选择的结果。这里其实是在说,有些人明知某些追求会带来伤害,却还是义无反顾,就像飞蛾扑火一样。

整首诗通过飞蛾的形象,探讨了人性中那种明知危险却仍执着追求的复杂心理。诗人既对这种精神表示理解,又为这种自我毁灭的结局感到惋惜。这种矛盾心理正是这首诗最打动人的地方。

陈与义

陈与义(1090-1138),字去非,号简斋,汉族,其先祖居京兆,自曾祖陈希亮迁居洛阳,故为宋代河南洛阳人(现在属河南)。他生于宋哲宗元祐五年(1090年),卒于南宋宋高宗绍兴八年(1138年)。北宋末,南宋初年的杰出诗人,同时也工于填词。其词存于今者虽仅十余首,却别具风格,尤近于苏东坡,语意超绝,笔力横空,疏朗明快,自然浑成,著有《简斋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