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亲为芬,而能能利亲,不必得。
出自 《墨子·42章 经说(上)》
译文孝,把侍奉父母当作自己分内的事才能兼利父母,而不必非要得到爱双亲的名声。
注释亲:指父母。芬:同“份”。能能利亲:指能兼利双亲。
赏析墨子提倡的“孝”具有社会功利的思想,他认为,孝不仅是孝顺父母,而且还关系到国家贫富、人民众寡、社会治乱,表达出了行孝要重在对父母有孝心,而非只徒有孝顺之名的思想,这对于后世行孝具有教育作用。
现代解析
这句话的意思是:把孝顺父母当作自己的本分,尽力让父母过得舒适,但不必强求事事都让父母满意。
用生活化的例子来解释:就像我们照顾父母时,冬天给他们买保暖衣物,夏天装空调让他们凉快,生病时陪他们看医生——这些都是子女应该做的分内事。但没必要苛求自己做到"父母说的每句话都照办""父母所有期待都必须满足",比如父母催婚就随便找个人结婚,父母想抱孙子就勉强生孩子。
精髓在于把握"尽孝"的平衡点:
1. 基本责任要尽到(保证父母衣食无忧、身体健康)
2. 情感关怀要真诚(经常陪伴、耐心倾听)
3. 但不必丧失自我(不过度牺牲自己的人生追求)
就像对待好朋友一样,真心为对方好,但不会无原则迁就。这种孝顺既温暖又理性,比愚孝更可持续,也不会让自己陷入"怎么做都不够"的焦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