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解析
这首诗写的是诗人在长安生活五年后,逐渐融入当地生活的感受。全诗用平实的语言描绘了种菊、赏菊的闲适生活,同时透露出对仕途不顺的淡淡忧愁。
前四句讲诗人已在长安住了五年,渐渐把自己当作长安人了。他把家搬到城西,高兴地和两位朋友做了邻居。这里"二子"可能指题目中的苕雪、治芗两位友人。
中间四句描写秋天种菊的雅趣。他们种下好品种的菊花,按开花顺序品评新绽放的花朵。整个秋天不谈其他话题,只专注赏菊这件雅事。"花事徒津津"的"徒"字,隐隐透露出这种闲适生活背后的一丝无奈。
最后四句道出心事:虽然想回家乡却回不去,做着小官反而越来越穷。只有在菊花盛开的篱笆间,才能找到些许快乐,这种滋味比美酒还醇厚。诗人用"得意"这个词,不是指骄傲,而是说在赏菊时找到了心灵寄托。
整首诗妙在把平淡的日常生活写得很有味道。种菊、赏菊本是寻常事,但诗人通过"一秋无杂言"的专注,和"味比杯中醇"的比喻,让读者感受到简单生活中的深趣。同时,仕途困顿与赏菊之乐形成的对比,又让诗有了更丰富的情感层次。
陈曾寿
陈曾寿(1878~1949)晚清官员、诗人。字仁先,号耐寂、复志、焦庵,家藏元代吴镇所画《苍虬图》,因以名阁,自称苍虬居士,湖北蕲水县(今浠水县)巴河陈家大岭人,状元陈沆曾孙。光绪二十九年进士,官至都察院广东监察御史,入民国,筑室杭州小南湖,以遗老自居,后曾参与张勋复辟、伪满组织等。书学苏东坡,画学宋元人。其诗工写景,能自造境界,是近代宋派诗的后起名家,与陈三立、陈衍齐名,时称海内三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