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解析
这首诗描绘了一个人从年轻到年老对饮酒的痴迷,语言直白却充满人生感慨。
前两句"少年已自乐杯觺,种秫安排老醉乡"说的是:这人从年轻时就爱喝酒,还特意种下酿酒的高粱,早早为老年生活准备好了醉乡。这里的"醉乡"不是真的指地方,而是形容醉醺醺的状态,说明他把喝酒当作人生大事来准备。
后两句"试问几回供酒事,真成三万六千场"用夸张的手法算了一笔账:按一天喝一场酒算,活到一百岁(古人称"期颐")大概能喝三万六千场。这既显出他对喝酒的执着,也暗含时光飞逝的感叹。
全诗妙在把喝酒这件小事写得如此郑重其事,表面看是贪杯,实则通过这个生活细节,展现了普通人追求简单快乐的人生态度。数字"三万六千场"的运用尤其生动,让读者在会心一笑中,也能感受到岁月流逝的淡淡忧伤。
龚明之
(1091—1182)宋苏州昆山人,字熙仲,一作希仲,号五休居士。龚况从子。年六十举乡贡,授高州文学。后敕监潭州南岳庙。年八十乞致仕,乡人又请于朝,超授宣教郎。有《中吴纪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