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村公

绸衣木突此乡尊,白尽须眉眼未昏。醉舞神筵随鼓笛,
闲歌圣代和儿孙。黍苗一顷垂秋日,茅栋三间映古原。
也笑长安名利处,红尘半是马蹄翻。

现代解析

这首诗描绘了一位乡村长者的悠然生活,通过对比讽刺了都市名利的浮躁。

前四句写村公的形象:他穿着绸衣、拄着木杖,是乡里德高望重的老人。虽然须发全白,但眼神清明。他喝醉了就在祭神的筵席上随鼓笛起舞,闲来无事就教儿孙们唱赞美太平盛世的歌谣。这些细节展现出一个洒脱自在、与世无争的老者形象。

后四句转向环境描写:秋日里一顷黍苗低垂,三间茅屋映衬着古老的原野。这朴素的田园风光,与结尾两句形成强烈对比——诗人嘲笑长安(代表繁华都市)那些追逐名利的地方,尘土飞扬中尽是马蹄翻腾(暗指人们为功名奔波)。

核心魅力在于用村公的淡泊反衬都市的喧嚣。老人简朴却满足的生活,黍苗茅屋的宁静画面,都在告诉读者:真正的幸福未必在名利场中,而可能在知足常乐的乡野之间。语言平实但画面感强,读来仿佛能看见那位醉舞欢歌的白发老翁,和他身后那片金黄的秋日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