谒诸葛武侯庙

永安宫外有祠堂,鱼水恩深祚不长。角立一方初退舍,
拟称三汉更图王。人同过隙无留影,石在穷沙尚启行。
归蜀降吴竟何事,为陵为谷共苍苍。

现代解析

这首诗是唐代诗人窦常写的,借古喻今,通过诸葛亮的故事表达了对人生无常、功业难成的感慨。

前两句写诸葛亮祠堂的位置和刘备与诸葛亮的情谊。"鱼水恩深"指刘备对诸葛亮如鱼得水般的信任,但"祚不长"暗示蜀汉国运短暂。

中间四句用对比手法写历史变迁。"角立一方"说蜀汉曾三分天下,但最终"退舍"(退让);"拟称三汉"指诸葛亮想复兴汉室,却未能成功。"人同过隙"说人生如白驹过隙般短暂,而"石在穷沙"则用磐石在沙中依然坚固来反衬人生的无常。

最后两句发出深沉感慨:诸葛亮一生奔波于蜀吴之间,最终蜀汉还是灭亡了。末句"为陵为谷"用高山变深谷的典故,说历史变迁就像沧海桑田,一切终将归于尘土。

全诗通过诸葛亮的故事,表达了"再伟大的功业也敌不过时间"的哲理。诗人用祠堂、磐石等具体意象,让抽象的时光流逝变得可感可知,读来令人唏嘘。

窦常

窦常(746~825),字中行,平陵(今陕西咸阳西北)人,郡望扶风(今陕西兴平东南)。大历十四年,登进士第。贞元十四年,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后历泉州府从事,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元和中,佐薛苹、李众湖南幕,为团练判官、副使。入朝为侍御史、水部员外郎。八年出为朗州刺史,转夔、江、抚三州刺史,后除国子祭酒致仕。诗入《窦氏联珠集》,《全唐诗》存诗26首。与其兄弟牟、群、庠和巩并称“五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