颂六十二首 其二十八

善恶宿熏习,感报各殊方。
曾为鬼害怨,或作狼雠殃。
屠儿忆杀业,须蜜戏猕乡。
宿佑除患者,在处游天堂。
触类兴清遘,目击洞兼忘。
凡圣钦嘉会,贤愚庆流芳。
四生行善业,六趣感神光。
苦乐虽殊别,同知命短长(见同书卷三五《五通部》。)。

现代解析

这首诗讲的是佛教因果报应的道理,用生活中的例子说明善恶行为会带来不同的结果。

前四句说:善恶行为会像气味一样留在人身上(熏习),最终带来不同的报应。比如有人曾被鬼怪伤害,可能是因为前世结过怨;有人遭遇狼的祸害,或许是往世和狼有过仇。就像屠夫想起自己杀生的罪业,耍猴人(须蜜)戏弄猴子也会造业。

中间六句说:如果前世积德行善(宿佑),今生就能像在天堂般自在。修行人看到任何事物都能引发清净感悟(清遘),亲眼所见都能看破放下(兼忘)。不论凡夫圣贤都会赞叹善行,聪明人或普通人都喜欢美德流传。

最后四句总结:所有生命(四生:胎生、卵生、湿生、化生)只要行善,六道轮回中的众生都能感应到佛光。虽然有人受苦有人享乐,但都应该明白生命短暂这个共同真相。

全诗用对比手法,通过"鬼害/天堂"、"屠夫/修行人"、"苦/乐"等对立意象,生动说明"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朴素道理。最后提醒世人:不论处境如何,都要珍惜光阴,多行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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