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筋

剖来全鹿解留筋,供入宾筵酒味醺。
不似养茸当补益,却嫌市脯尚膻荤。
食非鸡肋称觞便,熟并熊蹯借箸分。
犹记芝田衔草日,班龙珠顶别毛群(施懿琳编校)。

现代解析

这首诗以鹿筋为切入点,通过对比和联想,展现了古代宴饮文化的精致与矛盾。全诗语言平实却暗含深意,我们可以从三个层次来理解:

1. 食材的独特性 前四句讲鹿筋的珍贵——人们宰鹿时特意保留鹿筋,用来搭配美酒宴客。诗人认为它不像鹿茸那样是传统补品,也比普通肉铺卖的荤食更高级。这里通过"养茸""市脯"的对比,突出鹿筋既非药材也非俗物的特殊地位。

2. 宴饮的仪式感 五六句用"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反衬鹿筋的珍贵,说它像传说中的熊掌一样需要郑重分享。筷子分食的细节,生动再现了贵族宴会上分食珍馐的礼仪场景。

3. 隐含的生态思考 最后两句突然跳转到回忆:想起鹿群在长满灵芝的田野悠闲吃草的日子,那些梅花鹿顶着珍珠般的角在阳光下闪耀。这个画面与前面宰鹿取筋形成强烈反差,暗示人类口腹之欲对自然的掠夺,流露出对生灵的怜惜。

全诗妙在表面写美食,实则通过"鹿筋"这个小物件,串联起饮食文化、阶级差异和生态伦理。最后突然插入的鹿群自由画面,像电影闪回镜头般戳破宴饮的华丽表象,让读者在珍馐美味中品出一丝淡淡的哀伤。这种"由物及理"的写法,既有生活气息又引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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