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谕赈济诗

我昔未第日,乡间逢岁饥。
两率闾里人,相共行赈济。
饥民仅得食,免困饿而毙。
及我登第后,被罪归田里。
寻复拜召命,迤逦治行计。
忽见道途间,小儿有遗弃。
复自劝乡邦,割己用施惠。
日饭八千人,八旬乃休止。
于时已麦熟,粮食相接济。
我始趋行朝,蒙恩长宗寺。
初本不望报,人以为能事。
制司具切奏,还官不容避。
今年又少歉,我适帅泸水。
无户备饭食,所济俱用米。
聊舍三百斛,十中活一二。
又以一千石,减价平行布。
每石减十钱,庶几无涌贵。
更有不熟处,资简涧川类。
计用减价糶,所祈均获济。
我非财有余,但愍民不易。
一时所施行,乐为之识记。

现代解析

这首《劝谕赈济诗》通过作者亲身经历,展现了他在饥荒时期如何带领乡亲们进行赈济,以及他对于民生的深切关怀。

诗的开头,作者回忆了自己在未中举之前,家乡遭遇饥荒的情景。他两次带领乡亲们一起赈济,帮助饥民获得食物,避免了因饥饿而死亡。这段经历让他深刻体会到饥荒的残酷和赈济的重要性。

随后,作者提到自己中举后因故回乡,再次被召入朝。在路上,他看到有小孩被遗弃,心中不忍,于是再次号召乡亲们割舍自己的财物来施舍。他每天为八千人提供食物,持续了八十天,直到麦子成熟,粮食供应恢复。这段描述展现了作者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如何尽己所能帮助他人。

接着,作者提到自己后来被任命为地方官员,继续关注民生。他用自己的俸禄购买粮食,以低价出售,帮助更多贫困百姓渡过难关。他还特别关注那些粮食歉收的地区,通过减价销售粮食,确保这些地方的人也能得到救助。

最后,作者强调自己并非财富过剩,而是出于对百姓艰难生活的同情。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出于内心的善良和责任感。他希望通过自己的行动,记录下这段经历,激励后人也能关心民生,帮助他人。

这首诗的核心思想是:无论身处何种境地,都应心怀慈悲,尽力帮助那些处于困境中的人。作者通过自己的行动,展现了一种无私的奉献精神和对民生的深切关怀。这种精神在今天依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提醒我们在面对他人困难时,应伸出援手,共同构建一个更加温暖和谐的社会。

冯楫

冯楫(?~一一五三),字济川,蓬溪(今属四川)人。徽宗政和八年(一一一八)进士。高宗建炎元年(一一二七),除秘书省正字,三年,为司勋员外郎。绍兴七年(一一三七),除给事中,出知邛州,移泸州。楫自中年即佞佛,自号不动居士,为南岳下十五世,龙门远禅师法嗣。二十三年卒。有《语录》、《颂古》,已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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