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权辱国

出自 郭沫若 《中国史稿》

释义:辱:使受辱。丧失了主权,使国家蒙受耻辱。

现代解析

“丧权辱国”这个成语很好理解,拆开看就两层意思:

1. 丧权——把国家的主权弄丢了。比如签不平等条约,让外国人在自家地盘上横行霸道,自己人反而说了不算。

2. 辱国——国家的尊严被踩在地上。比如被迫向别人低头赔款,或者眼睁睁看着外国人欺负老百姓却不敢反抗。

合起来就是:既丢了实权,又丢了脸面,属于双重耻辱。就像一个人被逼着签卖身契,还要当众下跪磕头。

这个成语常用来批评那些对外软弱的行为。比如历史上清政府割让香港、赔巨款给列强,就是典型的“丧权辱国”。它提醒我们:没有实力的妥协,只会换来更大的欺负。直到今天,这个词仍然能激起人们对国家尊严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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