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彩衣年,承欢慈母前。
出自 唐代 孟浩然 《送张参明经举兼向泾州觐省》
译文十五岁那年身着彩衣,侍奉慈母左右。
注释彩衣:同“采衣”,彩色之衣,亦指未冠者之服。承欢:指侍奉父母。
赏析此句展现了诗人少年时期的天真烂漫与对母亲的孝顺,展现出母子间和谐美好的亲情关系。
现代解析
这句诗描绘了一个温馨的生活场景:十五岁的少年穿着彩色的衣服,在慈爱的母亲面前尽孝讨欢。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青春期的孩子穿着鲜艳衣服,围绕在妈妈身边撒娇逗乐的画面。
诗人用最朴实的语言捕捉了两个动人细节:
1. "彩衣"不仅指鲜艳衣服,更暗示这是个被宠爱着的孩子——就像现在父母总喜欢给孩子买漂亮衣裳。
2. "承欢"二字活灵活现,把小孩子在母亲面前那种故意卖乖、逗母亲开心的情态写得如在眼前,就像现在孩子给妈妈讲学校趣事的样子。
短短十个字,既写出了母子间天然的亲密感,又透露出中国人最看重的孝道传统——不是刻板的规矩,而是发自内心的孺慕之情。这种跨越千年的亲情表达,今天读来依然能让人会心一笑,想起自己与父母相处的温暖时光。
孟浩然
孟浩然(689-740),男,汉族,唐代诗人。本名不详(一说名浩),字浩然,襄州襄阳(今湖北襄阳)人,世称“孟襄阳”。浩然,少好节义,喜济人患难,工于诗。年四十游京师,唐玄宗诏咏其诗,至“不才明主弃”之语,玄宗谓:“卿自不求仕,朕未尝弃卿,奈何诬我?”因放还未仕,后隐居鹿门山,著诗二百余首。孟浩然与另一位山水田园诗人王维合称为“王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