倚马见雄笔,随身唯宝刀。

出自 唐代 高适 《送蹇秀才赴临洮》

怅望日千里,如何今二毛。
犹思阳谷去,莫厌陇山高。
倚马见雄笔,随身唯宝刀。
料君终自致,勋业在临洮。

现代解析

这句诗描绘了一个文武双全的豪杰形象,用生活中常见的物品作比喻,传递出鲜活的力量感。

"倚马见雄笔"像是说:靠着战马掏出毛笔,随手就能写出气势磅礴的文章。这里用"马"和"笔"的对比很有趣——战马代表武力,毛笔代表文采,两个看似不搭的东西放在一起,反而突显出人物既能上阵杀敌又能挥毫泼墨的全面才能。就像现代人既能熟练操作电脑编程,又能写一手漂亮的书法,这种反差感特别能体现人物的不凡。

"随身唯宝刀"更直白:身上只带着最珍贵的刀。这里"唯"字用得很妙,既说明宝刀是他最重要的装备,也暗示他轻装简从的利落作风。就像现代特种兵随身只带最精良的装备,其他都是累赘,这种专注意味着随时准备投入战斗的果决。

两句合起来看,前句展现文人气度,后句突出武者本色。诗人用"笔"和"刀"这两个具体物件,就像给我们看了人物的两个侧面特写:写文章时倚马执笔的潇洒,作战时宝刀出鞘的锋芒。这种文武兼备的形象,比直接说"这个人很厉害"要生动百倍,让人仿佛看见一个在硝烟中挥毫、在书案旁练剑的全能侠客。

高适

高适(704—765年),字达夫,一字仲武,渤海蓨(今河北景县)人,后迁居宋州宋城(今河南商丘睢阳)。安东都护高侃之孙,唐代大臣、诗人。曾任刑部侍郎、散骑常侍,封渤海县侯,世称高常侍。于永泰元年正月病逝,卒赠礼部尚书,谥号忠。作为著名边塞诗人,高适与岑参并称“高岑”,与岑参、王昌龄、王之涣合称“边塞四诗人”。其诗笔力雄健,气势奔放,洋溢着盛唐时期所特有的奋发进取、蓬勃向上的时代精神。有文集二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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