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解析
这首诗讲的是朝廷选拔一位公正能干的法官(句判官)去大理寺审案的故事。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来理解:
1. 人才选拔:前两句说这位法官是经过严格挑选的("廷尉咨贤""辟书连上"),就像从优秀人才中挑出最拔尖的("翘英"),说明他确实很有能力。
2. 办案态度:诗中用两个历史名臣作比 - 黄霸(汉代清官)和儿宽(汉代法官),说这位法官像他们一样长期保持公正("持平久"),办案结果让人信服("众伏")。
3. 审案过程:五六句描写具体审案场景。"尺竹"指竹简案卷,说明他连最细微的疑点都要查清;"惠文"指法官的帽子,强调办案必须严谨精确。
4. 法官品德:最后两句点明主旨:好法官要积累阴德(暗中行善),审案时既要明察秋毫,也要心怀怜悯,这样才能辅佐圣明君主。
全诗通过历史典故和具体场景,塑造了一位严谨公正又心怀仁慈的法官形象。最打动人的是最后两句 - 真正的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而是既坚持正义,又保留人性温度,这对现在的司法工作者仍有启示意义。
苏颂
(1020—1101)泉州同安人,徙居丹阳,字子容。苏绅子。仁宗庆历二年进士。知江宁。皇祐五年召试馆阁校勘,同知太常礼院。迁集贤校理,编定书籍。英宗即位,为度支判官。神宗立,擢知制诰,知审刑院,因奏李定拜官不合章法,落知制诰,出知婺州。元丰初,权知开封府,改沧州。奉旨编纂《鲁卫信录》。哲宗元祐初,除吏部尚书兼侍读,以邃于律历提举研制新浑仪。元祐七年拜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为相务使百官守法遵职,量能授任。后罢知扬州,徙河南。绍圣末致仕。有《苏魏公集》、《新仪象法要》、《本草图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