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山人子充见过

十年思识面,把袂忽燕台。
蓟子何由至,辕生只漫来。
藏真君有道,奏赋我非才。
且贳胡姬酒,相将一醉回。

现代解析

这首诗讲的是老友重逢的喜悦和感慨。

前两句说"想了你十年,今天终于在北京的酒馆里抓住你的袖子了",用"把袂"(抓住衣袖)这个动作生动表现出突然见到老朋友的惊喜。就像我们突然在街上遇到多年不见的好友,会激动地拉住对方一样。

中间四句用典故表达相见的不易:蓟子(古代仙人)和辕生(汉代隐士)都是难得一见的人物,诗人用他们比喻老友就像神仙一样难见到。接着说"你是个真隐士,而我只是个不会写文章的普通人",这是谦虚的说法,其实是在夸赞对方。

最后两句最有人情味:"走!咱们去找胡人开的酒馆赊账喝酒,今天一定要喝个痛快!"这种"先喝酒再说"的豪爽,就像现代人见到老友会说"今晚不醉不归"一样亲切。

全诗妙在把文人雅士的典故(蓟子、辕生)和市井生活的烟火气(赊账喝酒)完美融合,既有文化底蕴又不失真实可爱,把老友重逢时那种又惊又喜、想要畅饮倾诉的心情写得活灵活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