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事不可为二章(咏史) 其一

何事不可为,必欲为人子。
异地附瓜葛,他山托乔梓。
乃知腥膻所,万物任驱指。
蜾赢多微虫,黎丘足奇鬼。
东海一逐臭,西江讵湔耻。
甘心谓人父,生者良已矣。
所苦泉下人,他鬼夺蒸祀。
依然见斯流,被金而佩紫。
更有呼父人,相步后尘起。
父人复人父,谁非竟谁是。

现代解析

这首诗用辛辣的讽刺揭露了古代官场中攀附权贵的丑陋现象,核心思想是批判那些为了利益不择手段认干爹的谄媚之徒。

全诗可分为三层:
1. 开头六句先抛出尖锐质问:为什么非要给人当儿子?指出这些人像藤蔓依附瓜架、树木寄生山崖一样,为了沾光富贵,甘愿做权贵的"干儿子"。权贵们就像散发腥味的食物,吸引着这些趋炎附势之徒。

2. 中间八句用三个典故深化讽刺:
- 像蜾赢(一种蜂)把卵产在别人窝里,让别的虫养自己后代
- 像黎丘鬼魅冒充别人亲人骗祭品
- 像海边逐臭之人(典出"逐臭之夫"),明知耻辱却不愿洗刷
这些比喻生动展现了认干爹者的无耻——活着时谄媚权贵,连累死去的亲爹在地下都被野鬼抢了祭祀。

3. 最后六句描绘更荒诞的场景:这些谄媚者穿着官服招摇过市,后面还跟着更多效仿者。诗人发出灵魂拷问:今天你认别人当爹,明天别人认你当爹,这场荒唐戏里,到底谁才是真爹?

全诗妙在:
- 用"寄生虫""逐臭"等比喻让抽象讽刺变得形象可感
- 层层递进,从个人丑态写到群体现象
- 结尾的"爹循环"既荒诞又深刻,像照妖镜般照出官场生态
- 虽然写古代,但认干爹攀关系的社会现象至今仍有现实意义

黄景仁

黄景仁(1749~1783),清代诗人。字汉镛,一字仲则,号鹿菲子,阳湖(今江苏省常州市)人。四岁而孤,家境清贫,少年时即负诗名,为谋生计,曾四方奔波。一生怀才不遇,穷困潦倒,后授县丞,未及补官即在贫病交加中客死他乡,年仅35岁。诗负盛名,为“毗陵七子”之一。诗学李白,所作多抒发穷愁不遇、寂寞凄怆之情怀,也有愤世嫉俗的篇章。七言诗极有特色。亦能词。著有《两当轩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