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家弟赋蜡梅诗得四绝句 其二

韵胜谁能舍,色庄那得亲。
朝阳一映树,到骨不留尘。

现代解析

这首诗用简单生动的语言,描绘了蜡梅高洁坚韧的形象。

前两句说蜡梅的韵味太出众,没人能忽视它;外表庄重冷艳,让人不敢轻易靠近。这里用"韵胜"和"色庄"两个特点,突出了蜡梅与众不同的气质。

后两句是神来之笔:朝阳照在树上时,蜡梅的美直接穿透到骨子里,连一丝尘埃都不沾染。这个画面特别有冲击力,"到骨"形容美得透彻,"不留尘"则表现了它一尘不染的高洁品格。

全诗最妙的是把蜡梅写成了有骨气的人——它不讨好谁,自顾自地美丽,连阳光都只能为它增色,却不能改变它纯净的本质。这种"冷美人"的形象,既写出了蜡梅的植物特性,又赋予了它令人敬佩的人格魅力。

陈与义

陈与义(1090-1138),字去非,号简斋,汉族,其先祖居京兆,自曾祖陈希亮迁居洛阳,故为宋代河南洛阳人(现在属河南)。他生于宋哲宗元祐五年(1090年),卒于南宋宋高宗绍兴八年(1138年)。北宋末,南宋初年的杰出诗人,同时也工于填词。其词存于今者虽仅十余首,却别具风格,尤近于苏东坡,语意超绝,笔力横空,疏朗明快,自然浑成,著有《简斋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