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间雉多而值贱入冬即以侑食予齿脱他肴多不能决每食只此一味或益一菘而已忽忽三载未尝生厌计所食不下数百矣感赋一首
服食慎尼父,乡党记甚赅。
终篇及山雉,微旨费疑猜。
自我来长春,旅食谁相陪。
决肉老无齿,淡薄愁羹材。
惟雉实充塞,弋取冰雪隈。
剔骨用缕切,姜笋同燔煨。
朝斯复夕斯,风味良已佳。
忽忽阅三冬,食籍谁安排。
愧予口腹累,忍致原禽灾。
先事而后食,颡泚养不才。
兹性特耿介,未信甘囮媒。
杀身为小补,士执义所裁。
分当勇致身,直往不可回。
一笑观朵颐,时哉岂时哉。
终篇及山雉,微旨费疑猜。
自我来长春,旅食谁相陪。
决肉老无齿,淡薄愁羹材。
惟雉实充塞,弋取冰雪隈。
剔骨用缕切,姜笋同燔煨。
朝斯复夕斯,风味良已佳。
忽忽阅三冬,食籍谁安排。
愧予口腹累,忍致原禽灾。
先事而后食,颡泚养不才。
兹性特耿介,未信甘囮媒。
杀身为小补,士执义所裁。
分当勇致身,直往不可回。
一笑观朵颐,时哉岂时哉。
现代解析
这首诗讲的是作者在长春生活的三年里,经常吃野鸡(雉)的经历和感悟。全诗用平实的语言,把一件日常小事写得很有深意。
开头作者想到孔子(尼父)对饮食很讲究,但自己却只能靠野鸡充饥。在长春的冬天,他牙齿不好,嚼不动别的肉,只能把野鸡剔骨切丝,配上姜和笋炖着吃。早也吃晚也吃,竟然吃了三年都不腻,算下来吃了好几百只。
中间部分最有意思:作者突然觉得愧疚,为了填饱肚子害死这么多野鸡。但他转念一想,野鸡性格刚烈(耿介),宁可被杀也不愿被诱捕(囮媒),这种"宁死不屈"的精神,就像古代义士一样值得敬佩。
最后作者用幽默化解了这份愧疚:看着自己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突然想到野鸡们或许也是"死得其所"吧。这种把日常饮食和人生哲理结合起来的写法,既真实又深刻,让普通的一顿饭有了思想深度。
全诗妙在三点:一是把吃野鸡写得活灵活现,二是从愧疚到释然的心理转变很真实,三是用野鸡的刚烈暗喻人的气节,小事情里藏着大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