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调
阴闇必有鬼,高明者惟天。
鉴应未始忽,冥理有后先。
奸凶喜欺罔,放意快目前。
虎狼嚼生人,自适甘且鲜。
烈士共剑起,忿发如危弦。
人理已不胜,神报岂泯然。
惊呼彻上帝,洒血透九泉。
扪舌不敢语,咄咄徒自怜。
鉴应未始忽,冥理有后先。
奸凶喜欺罔,放意快目前。
虎狼嚼生人,自适甘且鲜。
烈士共剑起,忿发如危弦。
人理已不胜,神报岂泯然。
惊呼彻上帝,洒血透九泉。
扪舌不敢语,咄咄徒自怜。
现代解析
这首诗用直白的比喻揭露了社会中的不公与黑暗,同时表达了弱者反抗的悲壮。全诗可分为三个层次:
1. 黑暗现实的揭露(前八句)
- 开篇用"阴暗中必有恶鬼"比喻世道险恶,而"只有天最高明"暗指人间缺乏公正。
- 指出因果报应虽会迟到但不会缺席,但恶人总抱着侥幸心理,像虎狼吃人般只顾眼前享乐。用"嚼生人""甘且鲜"这种血腥画面,尖锐批判了权贵欺压百姓的残酷。
2. 弱者的反抗(中间四句)
- 受压迫的正义之士像绷紧的弓弦般愤怒反抗,但"人理已不胜"道出人力难敌强权的无奈。
- "神报岂泯然"是全诗转折点,暗示虽然人间无公道,但上天终将审判,为下文埋下伏笔。
3. 天罚的震撼(最后四句)
- 冤屈直达天庭时,连上帝都震惊,鲜血渗透九泉的意象极具冲击力。
- 结尾最耐人寻味:那些作恶者突然不敢说话,只能惊恐自怜,与前文嚣张形成强烈对比,传递出"多行不义必自毙"的警示。
这首诗的魅力在于:
- 用虎狼、恶鬼等骇人意象制造紧张感
- 通过"受害者反抗-天理昭彰-恶人恐惧"的戏剧性转折,给人善恶有报的畅快感
- 最后恶人"扪舌不敢语"的狼狈相,比直接描写惩罚更令人回味
苏舜钦
苏舜钦(1008—1048)北宋诗人,字子美,开封(今属河南)人,曾祖父由梓州铜山(今四川中江)迁至开封(今属河南)。曾任县令、大理评事、集贤殿校理,监进奏院等职。因支持范仲淹的庆历革新,为守旧派所恨,御史中丞王拱辰让其属官劾奏苏舜钦,劾其在进奏院祭神时,用卖废纸之钱宴请宾客。罢职闲居苏州。后来复起为湖州长史,但不久就病故了。他与梅尧臣齐名,人称“梅苏”。有《苏学士文集》诗文集有《苏舜钦集》16卷,《四部丛刊》影清康熙刊本。1981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苏舜钦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