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十首 其二

荆人有遗弓,索之将奚为。
且荆人遗之,乃荆人得之。
孔子闻之曰,去其荆可耳。
老聃闻则曰,去其人可矣。
天下有至公,孔聃得其理。
天地且弗有,莫知其所始。

现代解析

这首诗讲了一个关于"得失"的哲理故事,用简单的情节引出深刻的思考。

故事从"荆人丢弓"开始:有个楚国人丢了弓,急着要找回来。但作者反问:何必非要找回来呢?就算找回来,也不过是楚国人自己捡到罢了。这里点出第一个层次:得失是相对的,你失去的东西可能被同类人得到,本质上没有真正流失。

接着引出两位圣人的看法:
- 孔子说"去掉'荆'字就好了"——意思是别局限于是楚国人,谁捡到都一样,强调打破地域偏见。
- 老子更彻底:"去掉'人'字更好"——连"人"的概念都超越,认为弓被天地万物中的任何存在捡到都是自然的。

最后升华到宇宙视角:真正的公道像天地一样无私(天地本身都不占有万物),得失的源头早已无法追溯。诗人用丢弓的小事,层层递进地带我们思考:从个人得失→群体共享→自然循环→最终抵达"无主无属"的至高境界。

这首诗的魅力在于:
1. 用生活小事讲大道理,像剥洋葱一样逐层揭示更深层的智慧
2. 通过孔子老子的对比,展现不同层次的豁达境界
3. 最后用"天地"作比,让人瞬间感受到在浩瀚宇宙中,人类得失的渺小
4. 语言干净利落,没有说教感,让哲理自然浮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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