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胡婿晋远赴嘉兴酒官

逃暑吾无地,将家子在涂。
随宜简人事,莫久往行都。
最肯加餐否,刚能却酒无。
功名殊未晚,爱惜万金躯。

现代解析

这首诗是长辈写给女婿的送别诗,字里行间充满家常式的叮咛和朴实温暖的关怀。

开头两句像唠家常:诗人说自己找不到避暑的好地方("逃暑吾无地"),而女婿却要带着家眷赶路赴任("将家子在涂")。这种对比既点明离别背景,又暗含对晚辈旅途辛苦的怜惜。

中间四句全是生活化的嘱咐:
1. "随宜简人事":到了新地方要灵活处事,别太计较人际关系
2. "莫久往行都":别在繁华都市久留(可能暗示官场复杂)
3. "最肯加餐否":最惦记你吃饭香不香(现代版"记得按时吃饭")
4. "刚能却酒无":刚戒酒的习惯还坚持吗(像长辈操心健康)

最后两句升华主题:先鼓励"功名还不晚",又叮嘱"爱惜身体最重要"。把事业追求和健康关怀完美结合,就像现在父母既望子成龙又常说"身体是革命本钱"。

全诗没有华丽辞藻,就像长辈拉着你的手絮絮叨叨。最打动人的正是这种质朴的关怀:从吃饭喝酒到为人处世,从事业理想到身体健康,把中国人最看重的家庭温情,都装进了看似平常的叮嘱里。

孙应时

(1154—1206)绍兴馀姚人,字季和,号烛湖居士。孙介子。师事陆九渊。孝宗淳熙二年进士。授黄岩尉,为常平使者朱熹所重,与定交。丘崇帅蜀,辟入制幕,尝策言吴曦将叛。徙知常熟,秩满,郡守以私恨诬其负仓粟三千斛而捃摭之,市民竟为代偿,守益怒,坐贬秩。宁宗开禧二年起判邵武军,未赴而卒。有《烛湖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