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解析
“愤不顾身”这个成语,字面意思是“愤怒到忘记保护自己”,形容人在极度愤怒或义愤的情况下,完全不顾个人安危,豁出去做某件事。
举个例子:
比如有人看到小偷在欺负老人,顿时火冒三丈,直接冲上去制止,哪怕自己可能会受伤。这种“脑子一热就冲上去”的状态,就是“愤不顾身”。它强调的是一种热血上头的冲动,往往因为正义感或强烈的情绪,暂时忽略了理性思考。
注意点:
1. 褒贬看场景:如果是为正义而愤怒(比如对抗不公),这个词带点褒义;但如果只是因为脾气暴躁乱发火,就可能显得鲁莽。
2. 和“奋不顾身”区别:后者强调“奋勇”,通常指积极勇敢;而“愤不顾身”更突出情绪化的冲动。
简单来说,这个成语画出了一个“怒发冲冠”的生动形象——人一上头,什么都拦不住。
乐史
(930—1007)抚州宜黄人,字子正。仕南唐为秘书郎。入宋,为平厚县主簿。太宗太平兴国五年,以现任官举进士,赐及第。历三馆编修、直史馆,知舒、黄、商州,以老疾分司西京。为官颇以贿闻,然勤于著述。自太宗雍熙至真宗咸平间,献所著书《贡举事》、《登科记》、《广孝传》、《总仙记》、《上清文苑》、《广卓异记》、《仙洞集》等凡八、九百卷,尤以《太平寰宇记》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