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及胡耇,获则取之,何有于二毛?

出自 先秦 左丘明 《子鱼论战》

  楚人伐宋以救郑。宋公将战。大司马固谏曰:“天之弃商久矣,君将兴之,弗可赦也已。”弗听。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司马曰:“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公曰:“不可。”既济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陈而后击之,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歼焉。

  国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子鱼曰:“君未知战。勍敌之人,隘而不列,天赞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犹有惧焉!且今之勍者,皆我敌也。虽及胡耇,获则取之,何有于二毛?明耻教战,求杀敌也。伤未及死,如何勿重?若爱重伤,则如勿伤;爱其二毛,则如服焉。三军以利用也,金鼓以声气也。利而用之,阻隘可也;声盛致志,鼓儳可也。”

现代解析

这句话出自《左传》,用现代话来说就是:“即使是年纪很大的敌人,只要有机会俘虏,就该果断拿下,哪管他头发花白?”

它讲的是战场上的残酷现实——在生死较量中,不能因为对手年老就心软犹豫。核心传递了三个层次的意思:
1. 目标优先:战场上胜利是第一位的,过度纠结细节(比如对手的年龄)可能错失战机。
2. 规则无情:战争自有其冰冷逻辑,对敌人的仁慈可能变成对自己的威胁。
3. 反衬人性矛盾:这句话故意用冷酷的语气,反而让人反思:这种“不容情”是否合理?引发对战争伦理的思考。

它的魅力在于用极端例子冲击常识。就像今天说“商业竞争中不能因为对手是老人就让步”,看似冷酷,实则点破了某些领域的生存法则。既现实,又留给人讨论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