拄杖东家分社肉,白酒床头初熟。
出自 宋代 辛弃疾 《清平乐·检校山园书所见》
译文遇上了秋社的日子,拄上手杖到主持社日祭神的人家分回了一份祭肉,又恰逢糟架的那瓮白酒刚刚酿成,正好痛快淋漓地喝一场。
注释社:指祭祀土地神的活动。白酒:此指田园家酿。床头:指酿酒的糟架。初熟:谓白酒刚刚酿成。
赏析此句写邻里关系融洽,字里行间透露出词人乡村生活的甜美温馨。
现代解析
这句诗描绘了一幅充满生活气息的乡村邻里图景,我们可以从三个层面来感受它的魅力:
1. 生活仪式感
"分社肉"指的是古代春社日祭祀后分祭肉的习俗,就像现在村里办完庆典后给大家分烤全羊一样热闹。拄着拐杖去邻居家领肉,既表现了传统节日的仪式感,又透着质朴的烟火气。
2. 邻里温情
"东家"就是隔壁邻居,一个"分"字道出了村民之间分享的快乐。就像现代人做了饺子会给对门送一盘,这种不分你我的邻里关系特别打动人。
3. 生活小确幸
"白酒床头初熟"写得特别生动,就像自家酿的米酒刚能喝了,酒香从床边飘出来。不用昂贵器具,就在日常家具旁享受劳动成果,这种简单满足正是最珍贵的生活滋味。
整句话用分肉、酿酒这些接地气的生活细节,把传统节日的欢乐、邻里间的温暖、农家的知足常乐都装了进去。就像用手机拍下的乡村vlog,没有华丽辞藻,却让我们闻到酒香、看到笑脸、感受到那份热乎乎的乡情。
辛弃疾
辛弃疾(1140-1207),南宋词人。原字坦夫,改字幼安,别号稼轩,汉族,历城(今山东济南)人。出生时,中原已为金兵所占。21岁参加抗金义军,不久归南宋。历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东安抚使等职。一生力主抗金。曾上《美芹十论》与《九议》,条陈战守之策。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后被弹劾落职,退隐江西带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