譬如捕鹿,晋人角之,诸戎掎之,与晋踣之,戎何以不免?

出自 先秦 左丘明 《驹支不屈于晋》

  会于向,将执戎子驹支。范宣子亲数诸朝。曰:“来,姜戎氏。昔秦人迫逐乃祖吾离于瓜州,乃祖吾离被苫盖,蒙荆棘,以来归我先君。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与女剖分而食之。今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昔者,盖言语漏泄,则职女之由。诘朝之事,尔无与焉!与,将执女。”

  对曰:“昔秦人负恃其众,贪于土地,逐我诸戎。惠公蠲其大德,谓我诸戎是四岳之裔胄也,毋是翦弃。赐我南鄙之田,狐狸所居,豺狼所嗥。我诸戎除翦其荆棘,驱其狐狸豺狼,以为先君不侵不叛之臣,至于今不贰。昔文公与秦伐郑,秦人窃与郑盟而舍戍焉,于是乎有肴之师。晋御其上,戎亢其下,秦师不复,我诸戎实然。譬如捕鹿,晋人角之,诸戎掎之,与晋踣之,戎何以不免?自是以来,晋之百役,与我诸戎相继于时,以从执政,犹肴志也,岂敢离逷?今官之师旅,无乃实有所阙,以携诸侯,而罪我诸戎。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贽币不通,言语不达,何恶之能为?不与于会,亦无瞢焉。”赋《青蝇》而退。

  宣子辞焉,使即事于会,成恺悌也。

现代解析

这个句子用打猎比喻多方合作与利益分配的问题,讲的是晋国人抓住鹿角(主攻),戎族人拉住鹿腿(辅助),最后一起放倒鹿。但为什么戎族反而被惩罚呢?核心道理有三层:

1. 表面合作,实则主次有别
就像团队干活,晋国是主力(抓角控制方向),戎族是帮手(拽腿辅助)。虽然一起成功,但主导权在晋国手里。

2. 功劳分配暗藏不公
鹿倒下后,晋国作为主导者可能独占了战利品,反而怪戎族"添乱"。现实中常见强者联合弱者做事,最后弱者背锅的现象。

3. 弱者的生存困境
戎族即使出力了,但因为没有话语权,反而被安上"抢功"或"捣乱"的罪名。就像职场中实习生和大佬合作,出了问题往往实习生担责。

这个比喻的精妙在于:用日常打猎场景,揭示了权力不对等下的合作陷阱——不是一起努力就有好结果,关键看谁掌握主动权。直到今天,国际关系、职场竞争中依然能看到类似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