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被老元偷格律,苦教短李伏歌行。

出自 唐代 白居易 《编集拙诗成一十五卷因题卷末戏赠元九李二十》

译文常常被元稹学去了我诗中的格律,李绅也不得不佩服我的歌行。

注释老元:指元稹。偷:朋友间的戏词,实际上是学习、效仿的意思。短李:指李绅。伏:通“服”,佩服,服气。

赏析元稹写诗乃受到白居易的启发,李绅、白居易同作乐府,但白居易的新乐府诗,后来居上,令李绅自叹弗如,诗中称元稹为“老元”,称李绅为“短李”,又故称曰“偷”、曰“伏”,都朋友之间的戏辞,可见元、李、白三诗人之间的亲密无间的关系。

现代解析

这句诗用幽默自嘲的方式,讲了一个关于文人较劲的趣事。

“老元偷格律”像是说:有个叫老元的朋友总悄悄模仿我的诗歌格式,像偷学我的独门配方;“短李伏歌行”则像在吐槽:另一个矮个子朋友李某人,被我硬逼着在诗歌创作上认输。

诗人用“偷”和“伏”这两个动作感十足的动词,把文人之间既较劲又玩笑的关系写得活灵活现。就像现在朋友之间互相调侃“你又抄我朋友圈文案”“这次比赛必须让你服气”,把严肃的诗歌创作写出了生活气息。最后两句对仗工整的“偷格律”和“伏歌行”,就像两个小剧场,让人看到古代文人除了风雅之外,也有这么接地气的一面。

白居易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