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安可食其食!

出自 唐代 罗隐 《越妇言》

  买臣之贵也,不忍其去妻,筑室以居之,分衣食以活之,亦仁者之心也。

  一旦,去妻言于买臣之近侍曰:“吾秉箕帚于翁子左右者,有年矣。每念饥寒勤苦时节,见翁子之志,何尝不言通达后以匡国致君为己任,以安民济物为心期。而吾不幸离翁子左右者,亦有年矣,翁子果通达矣。天子疏爵以命之,衣锦以昼之,斯亦极矣。而向所言者,蔑然无闻。岂四方无事使之然耶?岂急于富贵未假度者耶?以吾观之,矜于一妇人,则可矣,其他未之见也。又安可食其食!”乃闭气而死。

现代解析

这句话直译为“又怎么可以吃他的食物!”,表面看是拒绝他人施舍,实则传递了更深层的骨气与尊严。

用现代生活举例:好比有人侮辱了你,事后假惺惺请你吃饭赔罪。这句话就是在说“我宁可饿着也不吃你这口饭”——食物在这里象征的是人格代价。古人用“吃人嘴短”的道理,把物质需求与精神尊严放在天平两端,果断选择了后者。

其魅力在于用日常饮食的小事,引爆关于气节的大命题。就像现代人说的“不食嗟来之食”,把抽象的自尊心转化为“饭碗端到面前却推开”的生动画面,让人瞬间理解:有些东西,比吃饱更重要。

罗隐

罗隐(833-909),字昭谏,新城(今浙江富阳市新登镇)人,唐代诗人。生于公元833年(太和七年),大中十三年(公元859年)底至京师,应进士试,历七年不第。咸通八年(公元867年)乃自编其文为《谗书》,益为统治阶级所憎恶,所以罗衮赠诗说:“谗书虽胜一名休”。后来又断断续续考了几年,总共考了十多次,自称“十二三年就试期”,最终还是铩羽而归,史称“十上不第”。黄巢起义后,避乱隐居九华山,光启三年(公元887年),55岁时归乡依吴越王钱镠,历任钱塘令、司勋郎中、给事中等职。公元909年(五代后梁开平三年)去世,享年7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