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曾讥此地俗”到“忽觉农家亲”——读《过显周场》有感
“曾讥此地俗,忽觉农家亲。”读到这两句诗时,我正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窗外是车水马龙的城市街道。陈仁德先生的这十个字,像一记重锤敲在我的心上,让我不禁思考:我们这代人,是否也曾戴着有色眼镜看待过我们并不真正了解的事物?
《过显周场》这首诗创作于诗人重游显周场之时。开篇两句就展现了情感的巨大转变——从过去的轻视到现在的亲近。这种转变不是突兀的,而是通过“孩童争相出,拥我入门庭”这样生动的场景自然呈现的。孩子们的热情拥抱,打破了诗人先入为主的偏见,让他重新认识了这片土地和这里的人们。
这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经历。去年学校组织我们去农村社会实践,出发前我和同学们还在抱怨:“农村有什么好去的?又脏又落后。”可是当我们真正住进农家,和农村的同学们一起生活学习时,一切都变了。我仍然记得那个叫小芳的女孩,她每天走一个多小时山路来学校,却总是第一个到教室;她家里不富裕,却总是把最好的东西拿出来招待我们。离别时,她拉着我的手说:“以后常来玩。”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诗中所说的“忽觉农家亲”是怎样一种情感。
为什么我们会有先入为主的偏见?也许是因为我们习惯了城市生活的便利,习惯了用物质标准来衡量一切。我们认为高楼大厦代表进步,认为黄土茅屋代表落后。但我们忽略了,在这些看似“俗”的地方,有着最真挚的情感和最淳朴的人性。诗中的孩子们不会因为诗人曾经轻视过这里而排斥他,而是热情地“拥我入门庭”。这种宽容和热情,不正是我们都市生活中日渐稀缺的吗?
这首诗虽然只有短短四句,却蕴含了深刻的人生哲理。它告诉我们,认识一个地方、一种文化,不能仅凭表面印象,而需要深入的了解和真切的体验。就像诗人,只有当他真正被农家的热情所感染,才能抛弃过去的偏见,发现这里的可贵之处。
在我们的学习生活中,何尝不是如此?我们可能因为一次不好的考试成绩就认定某门学科很难,因为一次不愉快的相处就认为某个同学不好相处。这些先入为主的观念,常常成为我们进步和成长的障碍。如果我们能像诗中的诗人那样,放下成见,用心去体验和感受,也许会发现完全不同的世界。
这首诗还让我思考了“归属感”的问题。诗人在异乡受到孩子们的热情欢迎,产生了“农家亲”的感受。这让我联想到,在这个全球化的时代,我们常常在不同地方迁徙流动,如何建立新的归属感?也许答案就在这首诗中——用开放的心态去接纳,用真诚的情感去交流。归属感不是来自地域,而是来自人与人之间的情感联结。
从艺术手法来看,这首诗虽然语言朴实无华,却通过对比和细节描写,达到了强烈的艺术效果。“曾讥”与“忽觉”的对比,展现了情感的变化;“孩童争相出”的细节,生动地描绘了农家孩子的热情好客。这种白描的手法,反而比华丽的辞藻更能打动人心。
作为中学生,我们可能还写不出这样深刻的诗篇,但我们可以学习诗人观察生活、反思自我的态度。在日常生活中,少一些武断的判断,多一些理解的尝试;少一些表面的评价,多一些深入的体会。这样,我们也能在自己的生活中发现那些被忽略的美好。
读完这首诗,我合上书本,望向窗外。城市依旧喧嚣,但我的内心多了一份平静。我决定这个周末就去郊区的姥姥家,不是走马观花地吃顿饭,而是真正地和她聊聊天,听她讲讲那些我不知道的故事。也许,我也会像诗人那样,发现曾经认为“俗”的东西,其实蕴含着最珍贵的真情。
从“曾讥此地俗”到“忽觉农家亲”,不仅是诗人的心路历程,也应当是我们每个人成长的必经之路。只有打破偏见,我们才能真正认识这个世界,也才能真正认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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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点评:
这篇作文展现了作者较强的文本解读能力和生活联想能力。文章从个人体验出发,结合诗歌文本进行了深入分析,既有对诗歌本身的理解,又有对现实生活的思考,体现了较好的文学素养和思辨能力。
优点方面:首先,文章结构完整,从引入到分析再到联系实际,层次分明;其次,分析深入,不仅解读了诗歌表面意思,还挖掘了其中的哲理内涵;再次,联系实际自然贴切,通过个人经历阐释诗歌主题,增强了文章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最后,语言流畅,符合中学生写作规范,有一定的文采。
改进空间:可以更深入地分析诗歌的艺术特色,如语言风格、修辞手法等;在联系现实部分,可以拓展到更广泛的社会现象,使文章更具深度。总体而言,这是一篇优秀的读后感作文,展现了作者良好的文学感悟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