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我而神至,无我乃书成——读吴未淳《学书》有感
在墨香氤氲的书法教室里,我第一次读到吴未淳先生的《学书》。短短二十字,像一柄利剑刺破了我对艺术学习的认知:“弃儿神焉附,必学先无我。心手久相师,公到始能可。”起初觉得晦涩难懂,但随着练字的日子渐长,这四个短句渐渐在我心中生根发芽,长出了意想不到的枝叶。
记得初学书法时,我总想着要写出让老师称赞的字。每下一笔,心里都在嘀咕:这一横够不够平?这一竖够不够直?结果写出来的字虽然工整,却僵硬得像是印刷体,毫无生气。老师看着我的作业,轻轻摇头说:“你在用脑子写字,不是用手更不是用心。”那时我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直到读到“弃儿神焉附”,才若有所悟。
“弃儿”二字初读令人心惊。什么样的人会抛弃自己?后来才明白,这不是自我否定,而是放下那个急于求成、瞻前顾后的“小我”。就像学骑自行车,当你总想着“不要摔倒”时,反而更容易摔倒;当你放松身心,忘记恐惧,却能自然而然地保持平衡。书法亦然,过分关注每一笔的得失,反而失去了整体的气韵。
去年学校艺术节,我被选中参加现场书法表演。站在礼堂中央,聚光灯打在我脸上,手心不住冒汗。提起笔时,脑子里一片空白,所有技巧都忘得一干二净。就在不知所措之际,我忽然想起“必学先无我”这句话,索性心一横,不再想着要写得多好,只是凭着平日练习的感觉落笔。奇怪的是,当我不再关注周围的目光,不再计较成败,笔下的字反而流畅起来,仿佛笔自己知道该往哪里走。
表演结束后,书法老师特意走过来对我说:“今天你终于'放开了'。”那一刻我真正体会到“心手久相师”的境界——心和手经过长期磨合,已经能够相互配合,甚至不需要大脑过多干预。这让我想到运动员所说的“肌肉记忆”,其实书法何尝不是一种“手的记忆”呢?
最让我深思的是“公到始能可”一句。这里的“公”指的是什么?我查了许多资料,请教了语文老师,最终理解为一种客观规律和审美标准。书法不是胡乱涂鸦,而是在掌握法度后的自由发挥。就像跳交谊舞,既要随着音乐自然流动,又要遵循一定的步法规则。失去规则的“自由”只会导致混乱。
这让我联想到各科学习。解数学题时,死记公式只能解决简单问题,真正遇到难题时需要“忘掉”公式本身,理解其背后的数学思想,才能灵活运用。英语学习也是如此,当我们不再一个词一个词地翻译,而是用英语思维直接理解,才算真正掌握了这门语言。原来,《学书》说的不仅是书法之道,更是一种普遍的学习方法乃至人生态度。
在这个强调“彰显个性”的时代,“无我”似乎是一种倒退。但我们往往忽略了,真正的个性不是刻意表现出来的,而是在熟练掌握基本规则后自然流露的气质。王羲之的《兰亭序》之所以千古流传,正因为它在法度之中展现了极致的美感与个性。这或许就是“公到始能可”的深意——只有在尊重艺术规律的基础上,个人的风格才有价值。
练字一年后再读《学书》,感受已然不同。那些曾经玄妙的字句,如今都有了实实在在的体会。我明白了,学习任何一门技艺,都要经历从“有法”到“无法”的过程。起初需要严格遵守规则,甚至要“抛弃”那个自以为是自我;经过长期练习,让心手相应;最终达到心手合一,既符合法度又展现个性的境界。
墨池边上,我看着自己一年来的作业,从最初工整却呆板的笔画,到现在虽不完美却有了几分灵气的字迹,忽然理解了什么是“弃儿神焉附”。原来,当我们不再执着于即时可见的成果,不再计较每一笔的得失,那种叫做“神韵”的东西才会悄然降临。
放下笔,窗外夕阳正好。我想,学习之道大抵如此:先放下自我,方能成就真我;忘记技巧,才能掌握技巧。这大概就是吴未淳先生通过《学书》想要告诉我们的智慧吧。
--- 老师评论: 这篇文章能够从个人体验出发解读古诗,将抽象的哲理与具体的学习经历相结合,很有说服力。作者对“无我”与“个性”关系的辩证思考尤其精彩,显示了较强的思辨能力。文章结构严谨,从初读到实践再到感悟,层层递进,最后升华到普遍的学习之道,符合认知规律。语言流畅优美,多处运用比喻恰到好处,如将书法与骑自行车、跳交谊舞类比,使深奥的道理变得通俗易懂。若能在引用古诗文方面再丰富些,与更多经典名句相印证,文章会更有深度。总体而言,这是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展现了作者较强的文学素养和思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