锄禾日当午——读《和孙端叟寺丞农具十五首其七耰锄》有感
“芜秽或不治,良苗安得长。”梅尧臣的这句诗,像一把锋利的锄头,刨开了我记忆的土壤。那个暑假,父亲带我回到乡下老家,我第一次真正握住了那把沉重的锄头。
清晨五点半,露水还挂在草尖上闪烁。大伯递给我一把磨得发亮的锄头,木柄被岁月浸出深褐色的光泽。我学着大人的样子举起锄头,却发现自己连保持平衡都困难。锄头落下时,不是太深就是太浅,杂草的根须依然顽固地留在土里。不到十分钟,我的手掌已经磨出了水泡,汗水顺着额头流进眼睛,涩得睁不开。
“薅来露未曦,荷去月初上。”诗中描绘的从黎明到月出的劳作,在我亲身体验中变得具体而深刻。太阳渐渐升高,汗水湿透了衣衫,后背像是被火烤着。我看着田间劳作的乡亲们,他们的动作协调而富有韵律,锄头起落之间,杂草应声而倒,土壤变得松软而整齐。大伯告诉我,锄地不只是除去杂草,更是为庄稼创造生长的空间。
中午休息时,我靠在田埂的树荫下,捧着粗瓷碗喝凉茶。手指因为长时间握锄而微微颤抖,水泡已经破裂,渗出血丝。大伯看着我的手,笑了笑:“明天就会长出茧子,以后就不疼了。”他伸出手掌,厚厚的茧子像一层铠甲保护着他。
“侵烟湿鹅颈,近茇翻蚁壤。”诗中这些细腻的观察,只有亲身劳作过的人才能体会。当我俯身锄地时,确实看到了被翻出的蚁穴,蚂蚁慌乱地搬运着它们的卵;看到了沾满露水的鹅颈草(一种常见的杂草),在锄头下倒下;看到了土壤被翻开后,各种小虫匆忙逃窜。这种微小的生态世界,是坐在教室里永远无法想象的。
最让我震撼的是下午的一场急雨。乌云突然压境,豆大的雨点砸在泥土上,溅起小小的泥花。大家急忙跑到田边的棚子里避雨。雨幕中的农田显得格外静谧,新锄过的土地贪婪地吸收着雨水。大伯说:“这雨来得正好,刚锄过的地喝水最快。”我忽然明白了“锄禾日当午”的真正含义——不仅仅是除去杂草,更是为了保墒抗旱。
雨后天晴,夕阳给田野镀上一层金色。我重新拿起锄头,发现手上的疼痛减轻了许多,动作也熟练了些许。当月亮从东边升起时,我们才结束一天的劳作。回头望去,整片田地焕然一新,整齐的田垄在月光下像波浪般延伸。
“生具自有余,何辞汗沾颡。”回程路上,我反复咀嚼这句诗。生具,既指生产工具,也指生存的技能。那天晚上,我吃着最简单的饭菜,却觉得比任何山珍海味都香甜。手掌上的水泡火辣辣地疼,但心里有一种奇异的充实感。
这次经历让我重新思考劳动的价值。在电子产品包围的世界里,我们习惯了虚拟的成就感和即时的满足,却忘记了土地是最诚实的——你付出多少汗水,它就回报多少收获。梅尧臣的诗之所以历经千年依然鲜活,正是因为它抓住了这种永恒的真实。
回到学校后,我成立了农业体验社团,组织同学们假期去郊区参与农事活动。当我们亲手种下种子,看着它们发芽、生长、结果,那种喜悦是任何高分都无法比拟的。我们开始关注粮食浪费问题,在食堂发起“光盘行动”;我们学习堆肥技术,将校园里的落叶和厨余垃圾变成有机肥料。
梅尧臣的这首诗,不仅描绘了农耕的艰辛与美丽,更揭示了一个朴素的真理:所有成长都需要付出,所有收获都来自耕耘。这不仅适用于农田,也适用于我们的学习与人生。
每当我学习遇到困难时,我就会想起那个握锄的清晨,想起露水打湿的裤脚,想起月光下的田垄。然后我会继续埋头苦读,因为我知道——芜秽或不治,良苗安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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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评语:
这篇作文以亲身体验为切入点,巧妙地将古诗与现实生活相结合,展现了深刻的感悟和思考。文章结构严谨,从具体劳动体验上升到对劳动价值的思考,最后回归到学习与人生,层次分明,过渡自然。
作者对诗歌的理解准确而深入,不是简单解释诗句,而是通过亲身经历来诠释诗歌内涵,这种写法很有说服力。细节描写生动形象,如“手掌已经磨出了水泡”、“汗水顺着额头流进眼睛”等,让读者有身临其境之感。
文章语言流畅优美,既有生活化表达,又不失文学性,符合中学生写作水平又略有超越。主题积极向上,体现了劳动育人的价值,对同龄人有很好的启发作用。
若能在文中再多引用一些其他相关诗句作为佐证,内容会更加丰富。但就整体而言,这无疑是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和生活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