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方太初三首

年代:元代 作者: 方回

《赠方太初三首》原文

秋崖元不死,梦寐想仪刑。
纵使长松倒,终殊众草零。
群儿夺朱紫,之子出蓝青。
可惜科场废,难徼笔砚灵。

《赠方太初三首》现代解析

这首诗的意思是:

这首诗是宋代诗人方岳写给友人方太初的赠诗,表达了对友人高尚品格的赞美和对科举制度弊端的惋惜。

首联"秋崖元不死,梦寐想仪刑"用"秋崖"比喻友人方太初,说他虽然隐居山林(秋崖),但精神永存,自己日夜都在思念他的风范。"仪刑"指典范、楷模,这里凸显友人的高尚品格。

颔联"纵使长松倒,终殊众草零"用对比手法:即便高大的松树倒下,也与普通野草的凋零不同。这里"长松"比喻友人,强调其品格超然,与众不同。

颈联"群儿夺朱紫,之子出蓝青"批判科举乱象:众人(群儿)争抢功名(朱紫指官服颜色),而友人(之子)却保持高洁(蓝青指朴素本色)。"出蓝青"化用"青出于蓝"典故,赞美友人超越世俗。

尾联"可惜科场废,难徼笔砚灵"直抒胸臆:可惜科举制度败坏(废指弊病),难以通过考试(笔砚代指科举)展现真正的才华(灵)。"徼"是求取之意,表达对制度埋没人才的无奈。

全诗通过松与草、朱紫与蓝青的对比,既赞扬友人超然物外的品格,又批判科举制度的弊端。语言平实但寓意深刻,展现了宋代文人面对功名与操守时的典型心态。

《赠方太初三首》表达了什么情感?

《赠方太初三首》写作背景是什么?

《赠方太初三首》中秋崖,不死,梦寐,仪刑,长松,众草,朱紫,蓝青,科场,笔砚,方回是什么意思?

方回

(1227—1307)宋元间徽州歙县人,字万里,号虚谷。幼孤,从叔父学。宋理宗景定三年进士。初媚贾似道,似道败,又上十可斩之疏。后官知严州,以城降元,为建德路总管。寻罢归,遂肆意于诗。有《桐江集》、《续古今考》,又选唐宋以来律诗,为《瀛奎律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