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石应之提刑

年代:宋代 作者: 孙应时

《挽石应之提刑》原文

甫听祥琴御,遄瞻瑞节荣。
许朝丹阙去,指奉板舆行。
松柳馀哀切,膏肓一梦成。
意长身未老,何事了平一。

《挽石应之提刑》现代解析

这首诗的意思是:

这首诗是悼念一位名叫石应之的官员(提刑是古代掌管司法的官职)。全诗通过几个生活化的场景,表达了对逝者的深切哀思和人生无常的感慨。

前四句用对比手法描写生死交替:刚听到琴声(象征生前雅致生活),转眼就看见灵节(葬礼仪式)的场面。逝者生前本要去朝廷(丹阙)履职,如今却只能躺在棺木(板舆)里离去。这种强烈的今昔对比,让人感受到生命戛然而止的残酷。

五六句用具体意象加深哀伤:松柳(墓地植物)的摇曳仿佛在哭泣,而逝者就像突发重病(膏肓)般匆匆离世。这里"一梦成"三字特别打动人心,把死亡比作一场醒不来的梦,暗示人生如梦的哲理。

最后两句是诗人的感叹:逝者明明还有远大抱负(意长),身体也未衰老,却突然了结一生。"何事"二字带着不解与无奈,而"平一"(指平静离世)又透露出对生命无常的接受。这种既悲痛又释然的情感,正是面对死亡时最真实的人性写照。

全诗没有华丽辞藻,就像朋友间话家常般娓娓道来,却通过琴声、柳枝、梦境等日常事物,让读者感受到最深的生命痛感与诗意。

《挽石应之提刑》表达了什么情感?

《挽石应之提刑》写作背景是什么?

《挽石应之提刑》中祥琴御, 瑞节荣, 丹阙, 板舆行, 松柳, 膏肓, 一梦成, 意长, 身未老,孙应时是什么意思?

孙应时

(1154—1206)绍兴馀姚人,字季和,号烛湖居士。孙介子。师事陆九渊。孝宗淳熙二年进士。授黄岩尉,为常平使者朱熹所重,与定交。丘崇帅蜀,辟入制幕,尝策言吴曦将叛。徙知常熟,秩满,郡守以私恨诬其负仓粟三千斛而捃摭之,市民竟为代偿,守益怒,坐贬秩。宁宗开禧二年起判邵武军,未赴而卒。有《烛湖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