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主明志讲席,入都后,代者为藻亭弟,今春假还,仍主之,志感

载酒仍看问字奇,再来渐觉鬓成丝。
追陪杖履趋榆社,惭愧丹铅托绛帷。
少不如人何况老,才难信己敢称师。
青毡本是吾家物,十载门墙共护持。

诗意解析(由AI总结)

这首诗讲的是作者重回学堂教书时的感慨,用生活化的比喻表达了时光流逝和教书育人的责任感。

前两句"载酒仍看问字奇,再来渐觉鬓成丝"就像在说:我带着酒回来教书,看到学生提问还是那么有趣,但照镜子发现头发都白了。用"鬓成丝"这个形象表达岁月不饶人。

中间四句用榆树下的学堂、红色帐幕等意象,写出教书场景。说自己年轻时就不如别人,现在老了更不敢自称老师,表现谦虚态度。"丹铅托绛帷"用红笔批改作业的细节,展现教师的日常工作。

最后两句最动人,把学堂比作"青毡"(青色毛毯),说这是家族传承的事业,自己和学生们十年来共同守护着这个地方。既表达对教育事业的珍视,也体现师生情谊。

全诗用喝酒、照镜子、批作业等日常场景,把"岁月流逝"和"教书育人"这两个抽象主题写得特别接地气。没有大道理,就是通过生活细节,让读者感受到一个老教师重回讲台时既欣慰又感慨的复杂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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