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作十绝寄胡伯负兵侍仲方尚书 其七

绍兴秦桧秉洪钧,澹老昌言斩桧秦。
犹恨日来三四子,抗章不说斩奸臣。

现代解析

这首诗讽刺了南宋绍兴年间秦桧专权时的政治黑暗,歌颂了敢于直言的忠臣。

前两句用对比手法:秦桧掌握大权("秉洪钧"指执掌朝政)时,有个叫澹台煇(澹老)的官员勇敢站出来要求处死秦桧。这里"昌言"就是直言不讳的意思,用"斩桧秦"这种倒装句式,既押韵又突出"斩杀"的动作感。

后两句笔锋一转:可恨的是最近那些官员("三四子"),虽然也上奏章("抗章")反对奸臣,却不敢直接说要处死他们。诗人在这里用"犹恨"表达强烈不满,通过对比凸显出澹台煇的刚烈,以及后来者的软弱。

全诗像一幅政治讽刺画,短短四句就画出三种人:嚣张的奸臣、敢说真话的勇士、畏首畏尾的官员。最妙的是最后一句,不说"不斩奸臣",而说"不说斩奸臣",专门强调这些官员连说真话的勇气都没有,讽刺得更辛辣。这种敢怒敢言的精神,正是这首诗最打动人的地方。

李元实

李元实,理宗宝庆时有诗送胡梦昱(《象台首末》卷三)。今录诗十二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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