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解析
这首诗讲的是一个北方人第一次吃到南方特产"猫头笋"的惊喜体验,充满生活趣味和吃货的快乐。
开头两句像在说故事:我这个北方人从没见过这种笋,偶然遇到你(谢翁士特)才尝到鲜。就像今天有人第一次吃榴莲或臭豆腐,那种新奇感跃然纸上。
中间四句全是"吃播"现场:
1. 刚挖出来的笋色泽比玉还美,咬下去像糖一样甜。用"胜玉""如饴"这种夸张比喻,活脱脱吃货见到美食的激动。
2. 馋得直流口水,手指头都不自觉动起来,好像能预知美味。把人的生理反应写得特别真实,就像我们闻到烧烤香时那种条件反射。
最后两句画面感超强:小火炉慢慢煨熟笋的温馨场景,配上喝得晕乎乎靠在篱笆边的醉汉形象。用"醉眼朦胧"的状态来反衬笋的美味,比直接夸好吃更让人浮想联翩。
全诗妙在把一件小事写得活色生香,没有文绉绉的掉书袋,就像朋友聊天分享美食体验。通过流口水、手指动这些小细节,把对美食的渴望写得特别接地气。最后那个醉汉形象更是神来之笔,让人仿佛看见他一边啃笋一边傻笑的满足样。
李处权
(?—1155)宋徐州丰县人,徙江宁溧阳,字巽伯。李淑曾孙。徽宗宣和间,与陈恬、朱敦儒并以诗名。南渡后曾领三衢。卒年七十余。有《崧庵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