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打出手

出自 郭沫若 《南京印象》

释义:凶狠地动手打人:一群小流氓正对手无寸铁的孩子们~。

现代解析

“大打出手”这个成语,字面意思是“使劲儿动手打架”,但实际使用时往往带有更生动的画面感。它形容冲突激烈到双方不顾一切地动手,甚至可能抄家伙、场面混乱,比如“两人因为停车位吵急了眼,最后大打出手”。

这个成语的精髓在于两点:
1. 程度升级:不是小摩擦,而是矛盾爆发到肢体冲突,强调事态恶化;
2. 动态画面感:四个字就能让人脑补出抡拳头、摔东西的热闹(或狼狈)场景,比单纯说“打架”更鲜活。

使用时要注意带点贬义,多用于批评冲动行为,比如“球迷闹事大打出手”比“球员场上大打出手”更常见——毕竟职业比赛打架叫“斗殴”。简单来说,它像个小镜头,瞬间拍下了一场失控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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