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物持平

出自 宋代 苏舜钦 《朝奉大夫尚书度支郎王公行状》

释义:谓对待人和事持公正态度。

现代解析

“遇物持平”这个成语讲的是待人接物的一种智慧态度。字面意思是“遇到任何事物都保持公平”,核心在于不因个人好恶或外界干扰而改变判断标准。

举个例子:假设你是一个裁判,看到自己喜欢的球队犯规,依然能公正地判罚;或者作为家长,对待子女不偏袒某一个,这就是“遇物持平”的体现。它强调的是一种稳定的原则性——像天平一样,无论放上什么东西,指针永远指向正中间。

这种态度之所以可贵,是因为人性容易受情绪、利益或偏见影响。比如对讨厌的人吹毛求疵,对喜欢的人网开一面。而真正做到“遇物持平”的人,就像戴着防干扰的眼镜,能清晰看到事物的本质。这种不偏不倚的智慧,小到家庭矛盾调解,大到社会公平维护,都是非常重要的品质。

苏舜钦

苏舜钦(1008—1048)北宋诗人,字子美,开封(今属河南)人,曾祖父由梓州铜山(今四川中江)迁至开封(今属河南)。曾任县令、大理评事、集贤殿校理,监进奏院等职。因支持范仲淹的庆历革新,为守旧派所恨,御史中丞王拱辰让其属官劾奏苏舜钦,劾其在进奏院祭神时,用卖废纸之钱宴请宾客。罢职闲居苏州。后来复起为湖州长史,但不久就病故了。他与梅尧臣齐名,人称“梅苏”。有《苏学士文集》诗文集有《苏舜钦集》16卷,《四部丛刊》影清康熙刊本。1981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苏舜钦集》。